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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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济政办字[2014]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按照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明确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底数",市编办牵头编制了《济南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公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本通知下发后,由市编办负责按程序将《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按规定内容公开本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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