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有关规定的通知
摘    要:<正>JNCR-2015-0120002济人社发[2015]65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4]21号),经研究,将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中的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适用范围由大学生和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扩大至全体参保居民。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