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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评议应该有“度”
作者姓名:李国平
作者单位: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摘    要:依法对“一府两院”被使命干部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权利的具体体现。人大常委会对依法任命的干部开展述职评议,是加强对被任命干部实施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述职评议的程序,不能违背我们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党管干部的原则,是地方人大常委会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的课题。

关 键 词:述职评议制度  中国  人大监督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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