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市场经济与所有制及产权的新型关系 |
| |
引用本文: | 王河.构造市场经济与所有制及产权的新型关系[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1994(1). |
| |
作者姓名: | 王河 |
| |
作者单位: | 暨南大学!教授 |
| |
摘 要: |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就是要完善所有制结构,理顺产权关系。为此,探讨构造市场经济与所有制及产权的新型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所有制与产权的有机联系及质的规定性 有人把产权完全等同于所有制,这是一种误解。所有制是一定社会的生产资料归谁占有、归谁支配的基本经济制度,它构成该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所有权是法律确认的人们之间因对物质资料首先是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有权是由所有制形式决定的,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这种由国家制定的调整财产所有关系的法律制度,便是所有权制度。 所有制与所有权既有联系又有区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