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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新法,用足、用活、用好侦查手段
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法纪处
摘    要:侦查手段是法律赋予侦查机关特有的权利,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是不享有的。运用好侦查手段,往往能获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使我们的侦查工作能够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我们在把握新法的精神实质用好各种侦查手段,使侦查手段更好的为办案服务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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