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因为父母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一个个不幸的孩子卷入到各类追索抚养纠纷中,在懵懂中,成了原告或者被告。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及变更抚养关系和抚养费的案件来看,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208件,2004年250件,2005年1~8月已经179件。为女儿在北京落户口42岁的张先生是北京人,他曾与小他17岁的一个湖北女子同居。2003系,抚者的来件,经与003年3月14日,丰台法院判决解除他们的同居关系,两人所生之女小卫由孩子母亲抚养,他每月给付抚养费400元,至孩子独立生活止。同时他还给付小卫医疗费1万元。6个月后,湖北女子将小卫送到张先生处,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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