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研究
引用本文:江伟,范跃如.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研究[J].法商研究,2005(4).
作者姓名:江伟  范跃如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江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范跃如)
摘    要:刑民交叉案件是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尽管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机制已有部分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严重缺陷,应该重构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制度。具体而言,应当赋予被害人以选择权,保障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相对独立;应当因案而异,实行“先刑后民”、“先民后刑”或者“刑民并行”;在刑民诉讼冲突的情况下,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关 键 词:刑民交叉  先刑后民  先民后刑  刑民并行  刑民诉讼冲突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