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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摘    要:[公布机关]国务院办公厅[文(令)号]国办发〔2007〕62号[公布日期]200711117[类别]行政法·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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