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美誉度”成为“毁誉度”——“奥运律师”评说“隐性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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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冰心.不要让“美誉度”成为“毁誉度”——“奥运律师”评说“隐性营销”[J].法人,2006(11):2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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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冰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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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法人》实习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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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尚无一部针对隐性营销行为的专门法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不能防范和制止隐性营销行为“经查,我部发现贵公司在‘蒙牛城市之间’广告中使用了类似奥运五环的图案(各环颜色相同)、‘激情08现在出发’及‘老百姓的奥运会’等字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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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奥运会 隐性营销 美誉度 评说 律师 市场开发 蒙牛集团 国际奥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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