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公正的现代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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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波.论司法公正的现代观[J].山东审判,2005,21(2):7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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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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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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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社会变革和转型时期,作为上层建筑的司法, 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传统司法确立的是自上而下的高度隶属性的集权化状态,而现代司法则要强调给予社会主体以充分的自由和独立地位; 传统司法反映自然经济下的特权和人身依附的关系, 现代司法则要反映商品经济下人人平等的法权诉求关系;传统司法强调的是利益的一元性,现代司法则需反映主体利益的多元化。探究司法公正的现代观, 既需要从司法的形式上考察又需要从司法的价值追求上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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