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评价指标体系的两个基本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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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真理 许传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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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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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Z12110000031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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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社会治安的评价,如何选择既"可靠"又"有效"的指标是创建社会治安评价指标体系的根本问题。这一根本问题延伸出两个基本问题:反映社会治安治理状况的指标,或者反映影响社会治安因素的指标能否成为一个社会治安的测量维度。反映社会治安治理状况的指标,主要是那些以警察工作为评价对象的指标,这类指标不能够用于直接评价社会治安状况。其理由不仅在于这类指标所测量的是警察的具体工作及其成效,而非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治安状况;而且也在于无法找到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最优警务模式",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促进社会治安的改善。反映影响社会治安因素的指标,如果要想纳入社会治安评价指标体系,就必须确定:指标所刻画的变量与社会治安这个变量之间存在着通则式因果关系。而要论证这一点,则存在着极大操作上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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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治安 评价指标体系 基本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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