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分红”小纠纷 保护景区大利益 |
| |
引用本文: | 潘哲豪.化解“分红”小纠纷 保护景区大利益[J].人民调解,2021(2):39-41. |
| |
作者姓名: | 潘哲豪 |
| |
摘 要: | 纠纷背景2017年3月,张某与某旅游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张某以旅游山庄、承包的山林溪滩等折价400万元入股公司,与旅游公司合作开发磐安县某景区;景区的开发和管理由旅游公司负责,从2017年5月1日开始,公司每月向张某支付不少于投资额1.5%(即每月6万元)的利润分红,若实际分红未达到该比例,由公司补足...
|
关 键 词: | 分红 折价 合作开发 开发和管理 磐安县 景区 入股公司 投资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