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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立法刍议
作者姓名:李勉居  黄碧泉
作者单位:兰州军区政治部,兰州军区政治部
摘    要:从近十年来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各级职能部门受理信访案件的实际情况看,主要是反映在各个历史时期受到各种处理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处理这类问题要依照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形势的发展,当时的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有的已修改,有的已废止,有的当时未制定,致使一些单位在处理信访案件时,或错引法律依据,或按已废止的法律条文处理,或无法律规定可依,使同一性质的问题在不同单位有不同的处理结果,执行中比较混乱,影响了执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我国先后颁布实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三大基本诉讼制度中,都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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