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法教育对解决农村涉法涉诉问题的作用——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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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永安.论普法教育对解决农村涉法涉诉问题的作用——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视角[J].法学与实践,20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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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永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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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因此,科学分析农村涉法涉诉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主动地解决农村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方面。但《信访条例》规定,政府信访机构对于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涉法涉诉上访问题,采取拒绝受理,履行简单告知义务的做法,有可商榷之处。本文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视角,深入分析普法教育对解决农村涉法涉诉问题的作用,以及普法教育存在的问题,提出我国普法机构由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实现在解决法律问题中普及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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