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群跨域环境治理中的政府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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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玉明,王沛雯. 长三角城市群跨域环境治理中的政府合作[J].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8,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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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玉明 王沛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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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行政学院行政学教研部;广州市荔湾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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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三角既是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区,也是生态退化和环境污染严重地区,自1990年代以来,长三角城市群开展跨域环境治理合作的探索,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十分有益的经验。在政策引导上,国家层面和区域层面制定了相关政策或规划,为跨域环境合作治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在组织推动上,通过领导人联席会议和建立区域性的环境合作机构推动政府间环境合作;在参与激励上,政府间签订了区域性府际环境合作协议和省域内府际环境合作协议;在具体行动上,政府间开展环境领域的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在机制创新上,长三角城市群政府间探索横向生态补偿,探索异地开发模式,探索排污权、水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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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三角城市群 跨域治理 政府合作 |
Government Cooperation in the Cross Domain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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