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财产保护的难题与集体成员派生诉讼制度构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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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安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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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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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农民集体和集体所有权的性质模糊,以及《物权法》规定的集体财产所有权管理制度不切合实际,导致集体所有财产缺乏完善的权益保护制度。实践中集体财产经营管理人员缺乏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约束,经营管理人员侵害集体财产的情形时有发生。在农民集体财产被侵害而集体怠于追究侵害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允许农民集体成员以维护集体权益为目的提起派生诉讼。未来立法应明确集体成员的派生诉讼权利,并规定农民集体成员派生诉讼的原告资格、派生诉讼的前置程序与诉讼费用负担、派生诉讼的和解与撤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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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集体财产 派生诉讼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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