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劳动概念新表述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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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少岐. 生产劳动概念新表述质疑[J]. 岭南学刊, 2004, 0(5): 5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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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少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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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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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生产劳动亘古就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主体,也是社会劳动的主体类型,但绝不是社会劳动的唯一类型,更不是社会劳动的全部,即使社会主义有别于以往各种社会形态,那也概莫能外。给生产劳动下定义,既不能仅凭劳动内容的物质规定性,也不能单看劳动所处的特定领域,更不能把诠释社会热点或难点作为表述的着眼点。突破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势,纠正趋宽趋泛的认识偏差,是深入研讨生产劳动问题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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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产劳动 社会劳动 物质生产领域 物质生产部门 物质产品形式 |
文章编号: | 1003-7462(2004)05-0056-03 |
Calling in question the new terms of productive lab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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