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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意义相邻权的理解
引用本文:彭诚信.现代意义相邻权的理解[J].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1).
作者姓名:彭诚信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长春130012
摘    要:自然的土地之间、土地和空间之间,本来是连为一体的,林立的居民大楼亦然,但它们作为物权的标的时,被人为地分割成数些部分。因此,土地之间、空间之间、房屋(含区分所有)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经常会发生相邻关系问题。相邻关系处理好了,双方相得益彰,其乐融融;处理不好则又会产生以邻为壑的局面,影响人们的身心愉悦和不动产自身的使用方便。一、“相邻”的法律涵义法律上何谓“相邻”,从古到今并不是从一而终的概念,传统大陆法系民法大都以“相互毗连的不动产”为限,如史尚宽先生称相邻关系,“谓相邻接不动产之所有人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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