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权欲罪壑——达州市民政局原局长胡丛扬贪污受贿案查处纪实
引用本文:李林峰 ,邱冬福.权欲罪壑——达州市民政局原局长胡丛扬贪污受贿案查处纪实[J].中国监察,2002(15).
作者姓名:李林峰  邱冬福
摘    要:2001年8月,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达州市民政局原局长胡丛扬涉嫌贪污、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丛扬利用职权,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0.855万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将民政事业经费11.6万元据为己有,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和贪污罪;被告人胡丛扬犯罪后有自首、立功表现,积极退还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其所获赃款赃物及非法所得。胡丛扬在达州并非等闲之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