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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制度的途径
作者姓名:代丹  丁杰
作者单位:1. 西南政法大学2003级政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 西南政法大学2003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摘    要:从现代经济学与政治学的研究成果来看, 政府并不是一个“铁面无私”的管理者, 其在社会生活中同样是一个利益主体, 天然地具有权力膨胀与牟取私利的本性。因此, 对政府权力的约束和制衡成为各国议会以及立法者的首要任务之一, 对政府“财权”的限制与规范也成为其理所当然的内容,“看紧政府的荷包”是当代各民主国家议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也是防治腐败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国《宪法》和法律把审查和批准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列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把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列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人大的预算审查监督权…

关 键 词:审查监督制度  预算  人大  现代经济学  研究成果  利益主体  社会生活  权力膨胀  首要任务  政府权力  民主国家  重要途径  防治腐败  政治学  管理者  立法者  议会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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