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5年6月17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宣城市原常务副市长赵增军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法院经审理查明,赵增军自1995年至2004年,在担任绩溪县委书记,宣州市委书记、宣城市常务副市长和宣城市委督查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22次收受和索取贿赂人民币151万元、美元5698元,另外还有部分物品。赵增军,男,1945年5月4日生于河北省,大专文化,1963年8月入伍,1978年9月转业至地方工作,曾任宁国县法院副院长、政法委书记、副县长,绩溪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宣城行署副专员、宣州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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