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解决“十一五”时期突出性社会问题的一种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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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元竹.充分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解决“十一五”时期突出性社会问题的一种思路[J].唯实,2006(7):1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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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元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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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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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根据这个时期我国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改革为动力,通过加强和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公共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实现社会和谐。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公共服务职能,应当包括通过立法和制定相应的政策促进全社会参与社会发展,避免由于发展中不公平和不公正引发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为社会健康和公平发展配置必要的社会资源支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十一五”时期,要加强和完善政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公共服务职能,必须在理念、体制与机制三个方面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内容进行全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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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十一五” 社会问题 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
文章编号: | 1004-1605(2006)07-001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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