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依法治国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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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常友好,耿军.简论依法治国的主体[J].大连干部学刊,2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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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友好 耿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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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常友好),大连财贸职工学院(耿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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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谁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体力量 ,这关系到依法治国的根本性质问题。大多数同志认为 ,依据江泽民同志十五大报告 ,依法治国的主体就是广大人民群众。这一概括是毫无疑义的。但是仔细分析一下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系统工程 ,在这一工程中 ,立法机关要按人民的意志立法 ,行政机关要按人民的意志行政 ,司法机关要按人民的意志公正司法 ,社会组织、社会团体要按人民的意志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 ,企业、事业单位要按人民的意志经营 ,人民群众也要按整体意志的要求 ,遵纪守法 ,维护法治的统一和尊严。显而易见 ,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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