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孝伦理法律化基础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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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玲 曾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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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临沂师范学院法学院;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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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儒家孝伦理自先秦儒家创立、发展、完善后,其治世功能并未引起统治者的重视,直到汉代,才在行政法、民法、刑法及诉讼法中全面法律化,其基础是多方面的:农耕经济是孝伦理法律化的经济基础,汉代统治者对儒家主导思想的选择是孝伦理法律化的政治基础,董仲舒对先秦儒家孝伦理的改造是孝伦理法律化的理论基础,家国同构的宗法社会是孝伦理法律化的社会基础,而血浓于水的亲情则是汉代孝伦理法律化的心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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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汉代 孝伦理 法律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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