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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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巧玲.论对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制度[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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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巧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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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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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弱势群体问题是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最大的问题之一。弱势群体的大量存在表明我国 社会两极分化的现象日趋严重,这已成为妨碍社会公平实现的重大障碍,它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随着社会文 明的进步,运用法律的力量改变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也是不可忽视的,他们的生存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社 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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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弱势群体 自然性弱势群体 社会性弱势群体 法律保障 |
文章编号: | 1008-7966(2005)01-0029-02 |
修稿时间: | 2004年11月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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