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派系斗争内幕揭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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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阳.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派系斗争内幕揭秘[J].党史文苑,2007(5):3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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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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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院机构设置和职能的变迁
1928年8月14日,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关于逐次设立五院暨确定行政院下设机构等决议”,决议声明:“依照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应成立司法、立法、行政、考试、监察五院,逐渐实施”。10月3日,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中央政治会议通过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该法第33条规定:“司法院为国民政府最高司法机关,掌理司法审判、司法行政、官吏惩戒及行政审判之职权”。会后成立了国民政府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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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京国民政府 法院 派系斗争 内幕 司法行政 机构设置 司法机关 五中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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