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现法学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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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菊香.体现法学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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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菊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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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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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图书馆主体是用户,含图书馆人的用户。营销概念的导入结束了馆员和读者谁第一的争论。在资源建设和服务营销上,图书馆人采取了各种措施以实现法学用户意愿。为进一步体现法学用户意愿,可以采取五项新的措施:总馆与法学图书馆在资源建设上可进行分工协作;总馆可仿万名干部进万村与万户及教师挂职锻炼方式,下派馆员到法学图书馆完成某项目,如建立法学信息库;可进行分层次、多形式的用户教育与检索辅导;馆员应与法学研究者,深度沟通,用户在哪里,服务就在哪里,将服务推向深层次;促进校内分馆馆际互借,促进同城法学院图书馆间馆际互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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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资源建设 图书馆营销 法学图书馆 法学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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