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与非法之间——以两个《规定》对瑕疵证据的立场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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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红 龚云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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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2.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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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文本·行为·处置:不规范侦查行为实证研究”(项目批准号:09YJA82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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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法证据、非法证据、瑕疵证据之间存在着较为复杂的逻辑关系.瑕疵证据是对证据表现形式的一种事实判断,有瑕疵的证据是法律效力待定的证据.以两个《规定》为依据正确厘定我国瑕疵证据的内涵和外延,有助于正确解决瑕疵证据的证据资格问题.两个《规定》将能否对瑕疵证据进行补正或者合理解释作为其是否具有证据资格的标尺.两个《规定》对待和处理瑕疵证据的立场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和现实的可行性.但同时要注意避免由于补正和解释权力滥用所导致的瑕疵证据合法性转化的随意性,以及可能衍生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被虚置的局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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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瑕疵证据 非法证据 合法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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