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信访”还是“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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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怀德.是“信访”还是“信法”[J].理论参考,2010(8):34-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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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怀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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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期限、步骤、方式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别时间和个别案件中又能够"一步到位"甚至"突破法律底线"解决问题,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映情况的陈情制度日益转化为越级走访、闹访、缠访,领导出于维稳需要个别批示、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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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信访人 事实证据 确定性 个别 当事人 法律 案件 维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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