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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信访”还是“信法”
作者姓名:马怀德
摘    要:由于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期限、步骤、方式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别时间和个别案件中又能够"一步到位"甚至"突破法律底线"解决问题,成为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映情况的陈情制度日益转化为越级走访、闹访、缠访,领导出于维稳需要个别批示、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

关 键 词:信访人  事实证据  确定性  个别  当事人  法律  案件  维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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