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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部关於監督檢查發行新的人民幣和收回現行的人民幣工作的指示
摘    要:國務院命令從本年三月一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發行新的人民幣(以下简称新幣),以收囘現行的人民幣(以下簡稱舊幣)。這是關係全國人民經濟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一件極為繁重,细緻的工作;各地在貫徹執行中稍有疏忽,即會造成國家和人民的損失。各级监察機關应積極配合有關單位組織力量,對新幣的發行和舊幣的收回、銷燬工作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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