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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警钟长鸣(二)
引用本文:姬婧.校园安全警钟长鸣(二)[J].公民与法治,2010(11):46-47.
作者姓名:姬婧
摘    要:【案例】王某系某小学学前班学生。小学五年级学生李某、张某、刘某到校后用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校园内的一些杂草玩耍,随后分别把火踩灭又跑到其他地方去玩。三人走后,王某及学前班学生赵某又在并未完全熄灭的草地上继续玩火,在玩耍中王某的棉裤被火烧着,校外居住的本村村民听到呼救立即将王某的棉裤脱掉,才使之脱离险境,但王某的臀部、双下肢等部位已被严重烧伤,校长赶到后立即联系将王某送至医院,王某住院40天后,因经济困难强烈要求出院。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关 键 词:校园安全  小学五年级  警钟  经济困难  学前班  学生  打火机  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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