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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地区被判刑人移管制度与海峡两岸被判刑人移管问题研究
引用本文:郭建安.大陆地区被判刑人移管制度与海峡两岸被判刑人移管问题研究[J].中国司法,2014(1):85-92.
作者姓名:郭建安
作者单位:司法部司法协助与外事司
摘    要:"被判刑人移管"(Transfer of Sentenced Person)一般是指一国将在本国受到审判的被判刑人移交给另一国(通常是其国籍国或惯常住所地国)执行判决所判处的全部或一部分刑罚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这一制度自20世纪中叶产生后发展迅速,合作的范围已遍及五大洲。中国在90年代初首尝这一制度之后便奋起直追国际趋势,迄今已经签订了11个双边条约,移出数十个被判刑人。

关 键 词:刑事司法协助制度  被判刑人  海峡两岸  大陆地区  20世纪中叶  国际趋势  执行判决  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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