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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社区矫正县乡村三级监管机制
引用本文:蒋晓军,周孟龙,袁昕炜.创建社区矫正县乡村三级监管机制[J].中国司法,2014(3):52-55.
作者姓名:蒋晓军  周孟龙  袁昕炜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司法局
摘    要:正台州市于2005年8月被浙江省列为第二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地区之一。社区矫正工作施行以来,该市社区矫正人员每年以15%左右的速度递增。截至2013年10月底,台州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6691名,人数居全省前列,社区矫正工作任务重、压力大。面对日益复杂的监管形势,为了严格把握"首要标准",有效降低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率,台州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结合台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积极创建社区矫正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三级监管工作网络。2011年9月,台州市以建设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为依托,构建"管理、教

关 键 词:社区矫正  台州市  工作站  监管机制  指挥中心  工作人员  运行模式  司法行政机关  村级  天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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