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实施“1123”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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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宜建,秦玉华,王强.探索实施“1123”社区矫正工作机制[J].中国司法,2014(3):8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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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宜建 秦玉华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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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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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积极创新思路,探索了"1123"工作机制,即成立"一局":社区矫正管理局;设立"一官":社区矫正官;整合"两员":司法行政协理员(2008年被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向全国推广)和法律指导员(2009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推广);强化"三分":分类管理、分段教育、分地矫正,努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在体制机制、职能、队伍和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社区服刑人员从接收到期满解除矫正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和各项措施,探索出了发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有效推进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目前,全区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682人,解除468人,矫正期间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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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 工作机制 司法行政机关 突出问题 指导员 管理工作 山东省 服刑人员 管理局 分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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