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作为我国社区矫正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社区服务侧重于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行为矫正,帮助其树立良好的习惯,以顺利融入社会。但是社区服务的制度建设及其组织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社区矫正机构。本文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当前社区服务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深入剖析其原因,进而提出重构社区服务制度的构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