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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罪刑法定在新刑法中的体现
作者姓名:
常磊
作者单位:
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
摘 要: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新刑法首次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即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新刑法的这一规定为公民的自由、权利与国家刑罚权之间划了一条明确的界限,它是刑事立法史上的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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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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