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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传闻”的面纱——关于“传闻证据”概念和范围的思考
作者姓名:廖明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北京100875
摘    要:明晰传闻证据的概念和范围是传闻规则正确适用的前提。传闻是用于证明陈述所主张的事实真实性的审判外陈述,其依据不同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类型。传闻证据与传来证据有区别,二者应当是交集的关系。传闻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除非符合传闻规则的例外情形;符合例外情形的传闻的证明力的认定,与其他证据无异。

关 键 词:传闻  陈述  传闻证据  传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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