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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刑事辩护权的思考
引用本文:阮丹生,杨正彤.侦查阶段刑事辩护权的思考[J].中国检察官,2003(2):35-35.
作者姓名:阮丹生  杨正彤
作者单位:1. 国家检察官学院
2. 首钢工学院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有人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赋予律师的权利太小,主张在侦查阶段扩大律师的权利,如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等。我们主张在

关 键 词:侦查阶段  刑事辩护权  中国  刑事诉讼  犯罪嫌疑人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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