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刑事辩护权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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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阮丹生,杨正彤.侦查阶段刑事辩护权的思考[J].中国检察官,2003(2):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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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阮丹生 杨正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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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国家检察官学院 2. 首钢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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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有人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赋予律师的权利太小,主张在侦查阶段扩大律师的权利,如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等。我们主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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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侦查阶段 刑事辩护权 中国 刑事诉讼 犯罪嫌疑人 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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