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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
作者姓名:潘锦诚
作者单位:福建省社保局
摘    要:杨登贵、黄仕聪、王志荣、彭细炳、蔡作钦、周少山六位同志系一九七六年以前由当时的宁德县计划组下达占计划内临时工指标,被安排到宁德县合成氨厂(国营企业)工作,其福利待遇与正式工人同等。后又转为全民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今因宁德市蕉城区社保公司不给我们在临时工工作期间税同缴费年限待遇,我们对照2002年9月25日下达的省劳动厅[2002]323号文件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

关 键 词: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  保险公司  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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