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穗府[2006]20号——关于全面清理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历史遗留坟墓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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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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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广东省殡葬管理办法》、《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和《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清理范围。南从恒福路向东至北经大金钗、横枝岗、金鸡岭、小凤岗、双燕岗、大钵盂、西坑、濂泉坑、蟠龙岗、天平架、马头岗、五仙桥、马仔岭、象山、梅花园、白灰场、蟹山、握山、同和、磨刀坑到五雷岭;北从五雷岭向西至南经元下田、大光园、黄婆洞、松仔岭、牛岭、大金钟、荷依岭、下坑口、柯子岭、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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