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原县长曼曼终审被判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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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玉红.肃北县原县长曼曼终审被判无期徒刑[J].党的建设,2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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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玉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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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1年8月17日,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原县长曼曼囚犯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违法所得。宣判后曼曼提出上诉,近日,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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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期徒刑 终审 县长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蒙古族自治县 中级人民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 数罪并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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