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渎职案件立案前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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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长来,贺继成,朱立.论渎职案件立案前的监督[J].法制与经济,20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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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长来 贺继成 朱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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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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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打击和预防渎职犯罪是反渎职侵权局的使命,侦查渎职类犯罪是被动的事后追责,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是主动的事前预防,渎职类案件在损失发生后寻找责任主体及规章制度,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阻力,背后的原因,既有行政部门的利益问题也有法规的漏洞问题。现在有些责任单位为了逃避发生渎职后法律的制裁,从工作制度、责任主体等方面对渎职责任进行规避,这是渎职案件在新时期遇到的新问题。文章就反渎职监督前置、有的放矢的新工作方法进行探索,对立案前案件基础的培养作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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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监督 反渎职 渎职犯罪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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