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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书信的“公”与“私”钱钟书书信手稿拍卖案始末
作者姓名:于凯旋
摘    要:书信是国人最为传统的一种交流方式,历史名人鸿雁传书,有诗见示,和韵奉赠,藉志感佩,风雅又极具艺术价值;或如“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反映出历史的厚重感,窥见当时的社会境况;再如《傅雷家书》,傅雷在给其子的书信中苦心孤诣、激发青年人感想,无疑成为经典,这与民国时期海外思潮融入有关,思想繁华,书信也体现了当年的人文.观至近代,无数名家的书信仍熠熠生辉,成为拍卖收藏的极佳对象;同时,书信是发信人独立创作的智力成果,符合作品独创性要求,构成我国著作权法所指的“作品”,且因载体所限,通常书信的著作权人与信件所有权人并非一致,拍卖名人书信就形成了一种私人空间伦理和市场交易自由的冲突.在市场经济利益至上的环境下,平衡书信作者的著作权和个人隐私权、物权人的处分权与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是当前书信拍卖市场需要衡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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