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政府职能转变与转移过程中,作为政府职能重要接盘手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是同类、同质、同域中社会组织的领军者,是社会力量集体行动的组织载体,具有整合性、联结性、引领性与培育性等正向价值。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严进入、宽监督"、"重管理、轻整合"、"强权力、弱权利"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组织理性成长缓慢、个人理性缺失,其中,个人理性是造成集体行动困境的根本原因。这就需要对枢纽型社会组织进行进一步制度建构。要使枢纽型社会组织成长并走向成熟,关键在于适度调整个人理性、协调制度合法性与改革合理性的融合、环境指标与绩效分析的统一以及构建政府干预与内部监督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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