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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    要:正鄂政发[2016]3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7月20日湖北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精神,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重要意义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年龄未满16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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