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社会理论的批判意识——略论马克思社会理论中的法律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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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洪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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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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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资助!研究项目《法的现代性与后现代问题研究》的子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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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马克思的法律思想是他的社会理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他继承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 ,基于理性 ,对现实社会及其法律制度进行了深入批判和否定 ;他对黑格尔法哲学的批判 ,同样闪烁着辩证法的光辉。他把法律看成人类社会的一种暂时现象 ,这种观点根本上来源于他对工业化所开辟的人类社会历史前景的乐观态度。因此 ,马克思法律思想的深刻性与他对现代性问题的洞察是分不开的。换言之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问题性 ,只是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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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马克思 社会理论 辩证法 历史唯物主义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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