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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省许昌、漯河、三门峡市设立市辖区给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    要:你省一九八六年四月五日《关于许昌、漯河、三门峡市设立市辖区的请示》收悉。同意你省:一、许昌市设立魏都区。二、漯河市设立源汇区。三、三门峡市设立湖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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