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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诉交易应当缓行
引用本文:
易延友.辩诉交易应当缓行[J].法学,2003(12).
作者姓名:
易延友
作者单位:
清华大学法学院
摘 要:
辩诉交易不适合我国国情 ,主要基于三点理由 :第一 ,我国的诉讼模式不能为辩诉交易中的被告人提供充分的保护 ;第二 ,我国法院并不存在刑事案件的积压 ,因而不存在引进辩诉交易的需要 ;第三 ,在当前情况下 ,即使引进辩诉交易 ,也无法达到保障人权、提高效率的效果。
关 键 词:
辩诉交易
诉讼模式
缓行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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