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立功立言”与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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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治权,伯艳.“立德立功立言”与立法[J].公民导刊,2004(7):5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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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治权 伯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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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古语有“立德立功立言”之说。把立德放在了做人的第一位。做人要有道德,这其实是一个常识,无需做更多的阐述或张扬,但中国人目前缺的正是常识。其实我们完全不可太看重新的真理的发现,仅就一些传统的常识的实践,恐怕就够中国人努力几个世纪了。中国人在这方面的常识积累也实在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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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功 立法 中国人 道德 常识 做人 实践 立言 阐述 张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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